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面向校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
2025年3月30日 体育、音乐、美术
2025年3月31日 语文、数学、英语
2025年4月1日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上午7:30进场,8:00开始抽签(8:0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 、面试地点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桂校区
三 、面试人员名单
共303人(见附件1)
四、面试方法和内容
(一)面试目的及方式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岗位以说课方式为主进行,体育、音乐、美术岗位以学科个人技能展示和讲课方式为主进行。学科备课时间为30分钟。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岗位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②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先进行个人技能展示环节,个人技能展示10分钟以内。
体育学科(田径方向)技能展示为100米测试和铅球,100米测试考生可使用0.9mm以下短钉钉鞋,禁止使用超过该规格的钉鞋参加测试,男子铅球重量为7.26千克,女子铅球重量为4千克。体育技能评分标准见附件2。
音乐学科(声乐方向)技能展示为清唱。清唱曲目由签号为1号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曲目范围为《高考音乐强化训练(声乐卷)第9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中曲目,其他考生与1号考生考察同样曲目。技能展示环节不得使用任何乐器。
美术学科(书法方向)技能展示为指定内容书法创作,书写内容由签号为1号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其他考生与1号考生考察同样内容,考生自行选择两种字体分别进行硬笔和软笔的书法创作。考场统一提供笔墨和纸张,硬笔为秀丽笔硬头中楷,毛笔为兼毫出锋2.8cm,考生不得自备任何工具。
体育、音乐、美术岗位技能展示成绩当场确认,以个人技能展示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讲课环节人员名单,如遇成绩并列,同时进入讲课环节,讲课时间15分钟以内,讲课环节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器具器材,由考场统一提供。
③除体育岗位技能展示成绩参考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外,其他学科技能展示和说课(讲课)面试每组设5名考官,取5位考官平均分计算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面试成绩(说课)满分100分。体育、音乐、美术个人技能展示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体育个人技能展示得分=100米测试得分*50%+铅球得分*50%),讲课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④综合成绩计算:非体音美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音美岗位综合成绩=个人技能展示成绩×40%+讲课成绩×60%。
(二)面试教材
1.高中语文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语文(必修) 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高中数学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数学(必修) 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3.高中英语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英语(必修) 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4.高中物理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物理(必修) 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5.高中化学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化学(必修) 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6.高中生物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生物(必修) 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7.高中政治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政治(必修) 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8.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信息技术(必修) 第一册---广东教育出版社
9.高中心理健康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心理健康教育 高中全一册---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10.高中体育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体育与健康(必修) 高中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11.高中音乐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音乐鉴赏(必修) 高中全一册---人民音乐出版社
12.高中美术教师岗:普通高中教科书 美术鉴赏(必修) 高中全一册---人民美术出版社
五、其他事项
1.面试入围考生按时到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桂校区握瑜楼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入场。
2.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按时前往面试地点,8:00未到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期间,须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得抽烟、大声喧哗。考生由引导员引导到考场门口,按指令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备课室统一提供专用稿纸,考生进入备课室不得携带任何相关参考资料,进入面试室只能携带备课室发放的专用备课稿纸进行讲课(说课),一经发现携带相关资料进入备课室或面试室,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籍贯等信息,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场内考生泄露。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8.考生应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面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10.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1.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咸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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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面向校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附件
2.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体育教师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咸宁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小今)